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經國務院批準,《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應當于季度終了的次月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同時,《規定》還明確了平臺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或者不需要納稅的從業人員的收入信息,以及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在《規定》施行前的涉稅信息,互聯網平臺企業不需要報送。
此外,為了減輕企業報送負擔,《規定》明確扣繳申報、代辦申報時已經填報的涉稅信息以及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能夠獲取的涉稅信息,互聯網平臺企業不需要重復報送,并對稅務機關應當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稅信息報送渠道、便捷的接口服務和政策解讀咨詢等作出規定。
在涉稅信息保密方面,規定互聯網平臺企業應當規范保存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稅務機關應當對獲取的涉稅信息依法保密,建立涉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規范稅收秩序
促進平臺經濟長遠健康發展
《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出臺,健全了常態化涉稅信息報送制度,將有效維護公平稅收環境,規范互聯網經濟秩序,促進平臺經濟長遠健康發展。
專家表示,近年來,平臺經濟迅速發展壯大,《規定》的出臺,不僅有利于防范隱匿收入少繳稅款,同時還有利于打擊惡意刷單、虛假營銷等不合規經營行為,保護平臺內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 樊勇:事實上,我國2019年實施的電子商務法規就要求平臺承擔涉稅信息報送義務,但缺乏具體操作性規定。隨著《規定》出臺,將有力促進與電子商務法的有效銜接,是對電子商務法的進一步完善和落實。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明確報送涉稅信息的義務主體是互聯網平臺企業,不需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做任何操作;并特別強調,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收入信息不需要報送,最大限度兼顧了民生服務的實際和平臺報送便利性的需要。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 樊勇:《規定》出臺對絕大多數平臺商家以及平臺上的家政人員、網約車司機、外賣小哥、快遞小哥等沒有影響,只有少數高收入且低納稅遵從度群體的稅負將提升到正常合規水平,這是維護稅收公平、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的應有之義。
專家表示,《規定》出臺實施后,將促進對平臺內不當經營行為的及時有效監管,合法合規經營的企業將受到有力保護,違法違規經營的企業將得到有效約束,有助于構建起健康有序、創新活力迸發的平臺經濟新生態。
◆編輯:吳玉珍◆二審:鄭沛鋒◆三審:周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