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北省三河市商戶牌匾禁用紅藍黑底色,甚至醫院“紅十字”也被改成綠色,引發廣泛關注。此事也被網友稱之為三河“禁色令”。
這場看似尋常的市容整治背后,暴露出基層行政權力肆意突破法治邊界的深層次危機。
我國現行廣告法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雖賦予城市管理部門對戶外廣告和招牌進行管理的職責,但并未授權其對商戶招牌使用的具體顏色進行強制性限制。商鋪招牌作為經營主體的合法標識,其顏色選擇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范疇。三河市既未出臺地方性法規,也未履行法定聽證程序,僅憑一紙行政命令就剝奪商戶法定權利,已構成明顯的行政越權。這種"以言代法"的治理模式,實質是將政府意志凌駕于法律之上。
更深層次的問題在于,這種粗暴干涉暴露了某些地方政府對市場經濟的理解偏差。三河市將行政美學強加于市場主體,也扼殺了城市應有的煙火氣。
“禁色令”事件警示我們,法治政府建設不能停留在口號層面。唯有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嚴格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行政準則,才能真正實現治理現代化。
編輯? 朱暉? 二審 陳慧? ?三審 程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