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中山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港口公安分局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要求:
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能夠保守工作秘密,紀律觀念強;熱愛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二)具體崗位情況如下: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傳染疾病及傳染病史,視力正常,無色盲、色弱,無文身,符合體能測試相關要求,能適應24小時值班,可以協助民警完成艱難險重任務;
4、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具體見招聘崗位情況及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
接受現場報名。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中山市港口鎮興港中路170號港口公安分局辦公樓212室,現場填寫《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三)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底色不限);
2.有效的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證資料掃描件;
3.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如退伍證、駕駛證、職業資格證等)。
三、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構成,各占總成績的50%,每個科目滿分為100分。確定筆試內容: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主要包括法律、政治時事類綜合基礎知識等,不委托任何社會機構進行培訓。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均須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測時間、地點將電話另行通知。因報考人個人通訊原因無法及時聯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測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四、體能測試
體能測評參照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和條件執行,體能測評不計入總成績,分為達標與不達標,不達標的不予聘用。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醫院由招錄單位指定,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標準參照人民警察錄用政審標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報考資格和條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或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六、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將在分局通知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考生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后,擇優聘用。
八、相關待遇及福利
本次招聘輔警崗位收入具體包括基本工資(含五險一金)、津補貼、績效獎金等福利待遇,收入在8.2萬-11.2萬之間。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警官、鄭小姐
咨詢電話:0760-23187718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