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作為消防系統的“大腦”是單位消防管理的核心場所,是確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墻”,但是部分單位重建設,輕管理,不把消控室的管理制度當回事,導致了火災事故的蔓延擴大和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隊港口大隊對港口鎮一物管企業開出罰單,其單位存在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消防違法行為。
消防大隊消防監督員在該高層住宅小區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場所只安排1名人員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且該人員沒有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存在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違法行為。該企業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消防部門依法給予該物管企業罰款人民幣6800元整的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當發生火災和其他緊急情況時,消防控制室是緊急信息的匯集、顯示和處理中心,可用來及時準確地反饋火情發展過程,迅速啟動相關消防設施,正確地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消防控制室必須嚴格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職業資格證書,并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在此,消防部門提示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資格審查程序,杜絕無證上崗、假證上崗情況。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