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記者從中山市委依法治市辦獲悉,全市確定東區街道、西區街道、港口鎮、三鄉鎮、坦洲鎮、黃圃鎮六個鎮街作為中山市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首批試點單位。
▲市委依法治市辦到東區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調研規范化建設情況。
▌試點單位需具備的條件
硬件建設
突出執法功能,需設置詢問室、聽證室、涉案物品保管室、行政調解室等功能室,且規范執法裝備使用管理,保障日常執法辦案需求。此外,按規定統一制作和懸掛上墻制度規范以及相關標識,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統籌保障生活區。
軟件建設
圍繞基層執法薄弱環節,推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度、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協調工作規程等系列制度落地見效,厘清不同層級和部門間的職責關系。
信息化建設
大力推動“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網絡監督平臺”在鎮街的運用,全面推行移動執法辦案,打通地方、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數據資源跨區域、跨部門共同利用和維護,促進業務協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