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內容為“3歲女孩在‘怡馨家園’小區門口被拐走”的求助信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QQ等網絡工具上被頻繁轉發。盡管是一條異地的求助信息,也讓很多愛心人士揪心。但經記者調查發現,這是一條已在全國各地流傳了3個多月的虛假信息。 “幫忙擴散,今天上午一個三歲多小女孩在怡馨家園小區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能準確說出她爸爸的手機號碼,從監控上看是被一個40多歲男人抱走了,現大人都急瘋了,有知情者請告之,萬分感謝!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聯系人鄭春蓉13969597919?!庇浾唠S即撥打了該電話號碼,號碼所屬地顯示為山東聊城,但電話提示該電話已停機。記者在網上搜索了 “鄭春蓉”三個字,發現這個鄭春蓉幾乎在全國各地都有孩子丟失的信息發布,消息中的電話也有變化。 隨后,在搜索引擎中輸入“‘怡馨家園’小女孩被拐”關鍵詞,顯示同類相關消息多達448000條,從去年7月中下旬開始,已經在全國各地頻頻流傳,信息中的“怡馨家園”出現在了長春、合肥、青島、蘇州、白山、滄州等地。一個3歲女孩,不約而同地在全國各地的“怡馨家園”被拐走,讓人摸不著頭腦。 除了地名以外,內容幾乎相同的微博,在各地都被大量轉發。而改動地點的“始作俑者”,到底抱有什么目的?據互聯網業內人士透露,在微博上,一條原創微博被大量轉發,微博的主人則隨之擁有大量粉絲,也就是說,它擁有變成微博大號的潛能。 對此,我市公安民警告訴記者:“按照常理,市民發生丟失孩子的情況,通常會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求助,而不是僅靠網絡尋求幫助,并且留的手機號碼肯定也是24小時開機,不可能處于停機狀態?!?BR> 廣東維納律師事務所律師龍鏡鋒則表示,不僅虛假信息的原創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明知這條求助信息是虛假信息,為了引起社會轟動而故意轉發,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因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可被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造成嚴重后果,影響社會安定,破壞社會正常秩序的,還將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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